萍乡市财政局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市公安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科学技术局),萍乡经济开发区经贸科技发改局、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赣财非税〔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
萍乡市财政局 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