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预拨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赣财农指【2017】75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预拨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为可整合资金,见附表),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各县(区)财政局要会同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及时拨付资金,加快项目建设,并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金,切实履行资金监管责任。
附件:2018年预拨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分配表
萍乡市财政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