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湘东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脱贫攻坚政策要求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0万元,其中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奖励100万元,国有贫困林场扶贫40万元。该项指标列2018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扶贫”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你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和《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7〕13号)要求,突出对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的支持力度,切实管好用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要切实强化资金监管,及时掌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采取综合措施,形成支持合力,因地制宜巩固脱贫成效,确保脱贫质量。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萍乡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