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结构调整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
安源区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业结构调整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扶指[2018]5号)文件,现下达你区2018年农业结构调整扶贫专项资金110万元,收入列2018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21305扶贫”科目,经济分类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科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江西省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赣府厅字[2016]64号)、《关于做好2018年我省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赣财扶[2018]7号)等文件要求,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整合县,可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此项资金。
要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和《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赣财扶[2017]13号)要求,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资金绩效管理,优化保障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一步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萍乡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