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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萍乡市2016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和政府预算公开表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7-03-07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00-0601-2017-0151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关于萍乡市2016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

报告(书面)

——2017年2月22日在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新民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6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17年市级(含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356383万元,同比增长3.95%;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54926万元,同比下降0.5%。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000197万元,同比增长7.7%。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减去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和专项结转经费后,2016年全市财政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27286万元,同比增长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99978万元,同比增长7.9%,完成调整预算的108.9%。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43877万元,同比增长13.6%,剔除上级专项补助和上年专项结转支出31291万元后,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125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00818万元的103.9%。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3877万元分支出大类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70万元,同比增长3.1%;

国防支出422万元,同比增长13.1%;

公共安全支出40191万元,同比增长10.1%;

教育支出30157万元,同比增长6.4%;

科学技术支出8434万元, 同比增长33.1%;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518万元,同比下降11.8%(主要原因是省下达资金减少1158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789万元,同比增长9.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53万元,同比增长21.0%(主要原因是增加医疗保障资金3494万元,公立医院改革资金794万元,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0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47306万元, 同比增长168.1%(主要原因是争取中央、省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专项奖补资金7900万元,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增加支出2亿元);

城乡社区支出11067万元,同比下降18.8%(主要原因是2015年拨付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资金1446万元,文昌路雨污分流资金826万元,2016年同期无);

农林水支出15865万元,同比增长15.3%;

交通运输支出16237万元,同比增长22.7%(主要原因是省补助石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增加2592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30万元,同比下降14.7%(主要原因是轻化、机电、建材协会单位撤并,人员分流减少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740万元,同比下降50.1%(主要原因是2015年列支债券支出3000万元,2016年同期无);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185万元,同比下降36.2%(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防治省级资金减少420万元及气象收费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14426万元,同比下降34.6%(主要原因是上年列支债券支出6483万元,2016年同期无);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78万元,同比下降6.7%(主要原因是2015年拨付粮食流通产业补贴500万元,2016年同期无);

其他支出10009万元, 同比增长7.6%;

债券付息支出1500万元(2015年同期为零)。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0493万元,同比增长4.8%。主要项目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8959万元,同比增长20.8%;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853万元,同比下降8.5%;其他各项基金收入5681万元,同比下降69.1%(主要原因:一是收入口径变化,政府性住房收入转列至公共预算收入;二是根据财税[2016]11号《财政部关于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将散装水泥专项基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停止向水泥生产企业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等)。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3448万元(不含下达县区指标,县区指标在县区列支),同比下降29.6%。主要项目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37191万元,同比下降10.1%;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为262万元,同比下降68.5%(主要原因是上年拨付市属国有企业改制资金832.4万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5995万元,同比下降69.2%(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3)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9634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长13.0%。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22545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长25.3%。本年收支扎差后,支出缺口为26203万元,抵冲历年滚存结余后,年末滚存结余48836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749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54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06万元。

2.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开发区财政总收入完成210063万元,同比增长3.9%,完成年初预算的96.2%;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60703万元,同比下降4.2%,完成调整预算的92%。

开发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92114万元,同比下降10.6%,剔除上级专项补助和上年专项结转支出42199万元后,开发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499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2.3%。

政府性基金收入22150万元,同比下降64.2%(主要原因是土地成交量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63672万元(含上级补助资金34916万元),同比下降35.6%(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支出减少)。

以上是2016年全市及市级预算收支执行数,年度决算后还会略有变动,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6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着力推进现代财政建设,通过增加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保有压、优化结构,财政收支运行平稳,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民生事业全面发展,财政改革深入推进,财政工作圆满完成全年任务。

1、千方百计聚财源,财政收入稳中有增。一是克难攻坚抓收入。2016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全力顶住经济下行、煤炭和钢铁等行业去产能、国家实施普遍性减税清费政策、全面实施“营改增”等因素对财政减收的压力,通过加强收入调度、强化信息管税、推进综合治税、挖掘增收潜力、积极培植财源,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35.6亿元,同比增长3.95%,考虑“营改增”减税6.75亿元因素,同口径增长9.1%。全市财政总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及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均排四小地市(新余、萍乡、鹰潭、景德镇)第1位。二是全力以赴争资金。认真分析研究国家政策方向,抢抓时机争取政策项目资金,在各部门和各县区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全市共获得上级资金达95亿元,包括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47.7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84亿元,新增债券资金13.38亿元。争取到数额较大的转移支付资金有: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中央补助资金4亿元,区域发展补助资金1.5亿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9325万元,企业职工就业中央补助资金8939万元等,有力助推了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加大力度筹资金。通过超前谋划,加强对接,争取到置换债券资金20.51亿元,有效降低了举债成本,防范了财政风险。积极支持协调市有关部门及县区筹融资金,有力地推动了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2.巧用杠杆抓引导,支持发展成效凸显。利用各类金融工具,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改革、发展、建设。一是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开展降成本专项行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80项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91条措施,全年为企业减税降费超过13亿元。全力争取中央、省专项奖补资金26861万元,支持我市钢铁、煤炭等行业去产能;争取专项补助资金9155万元,支持解决关闭小企业、小矿山遗留问题。大力支持市有关部门出台萍乡市房地产去库存有关政策,对在201661-1231日和2017年全年购买符合政策规定住房的,受益财政分别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二是支持经济转型发展。通过建立财政风险补偿金机制,加强对实体企业的信贷支持,2016年全市“财园信贷通”共发放贷款15.04亿元,受惠企业526户,放贷情况在全省四小地市排第一位;全市“财政惠农信贷” 发放贷款8.82亿元,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487个; “战略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信贷通”发放贷款7800万元,受惠企业21户;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为45户企业提供担保资金19949万元,为实体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壮大,全年拨付企业增产增效资金500万元;对新增纳入统计范围的9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拨付奖励资金276万元。支持标准厂房建设,全年拨付资金4929万元。支持企业出口创汇,2016年市本级拨付外贸扶持资金633万元。落实《萍乡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优惠政策规定》,拨付奖励资金250万元支持鑫陶科技、网优科技、塔罗亚科技、美孚伦科技、宝海微元再生科技5家企业成功在新三板上市。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6年新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700万元,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4439万元,扶持个人创业5370人、带动就业27591人。鼓励创造发明,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和个人,每件给予5000元奖励,预计全年奖励30万元。三是支持城乡加快建设。加大重点项目投入力度,多方筹集资金加大对南正街改造、武功山中大道改造、安源北大道改造、玉湖公园提升、鳌洲书院旧城改造等项目投入力度,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拨付城市创建经费2500万元,支持城市创建,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不断提升。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美化绿化,拨付城市环卫和垃圾处理资金2200万元,城市污水处理资金3200万元,城市园林绿化资金230万元,农村环境治理资金2300万元,农村清洁工程资金630万元,环境保护及生态治理资金3200万元,城乡环境更加优美。积极推广PPP模式,成功争取海绵城市PPP项目、麻山生态新区人居环境建设PPP项目纳入财政部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库,项目投资59.02亿元,其中麻山生态新区项目获得财政部以奖代补800万元奖励资金;争取安源生态水库片区开发、芦溪县生态新城基础设施建设、萍水河西路建设项目、莲花县第二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等8个项目纳入第二批省级PPP示范项目推介,总投资109.3亿元。

3、集中财力保民生,公共财政惠泽群众。面对收支矛盾加大的压力,各级财政部门坚持补短板、兜底线、保基本,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工程资金需求,全面完成省市部署民生实事。2016年全市民生类支出139.3亿元,增长11.1%,总量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一是积极促进就业。拨付就业资金1.3亿元,新增城镇就业33101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3599人等。二是社会保障水平大幅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连续12年提标,月人均达1871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镇职工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5万元提高至32万元;城镇居民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4万元以上提高至22万元以上。三是支持教育和文体事业。多方调剂安排和争取上级资金,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教育教学条件,各级教学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安排拨付萍乡学院8681万元,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拨付资金2083万元,支持示范性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特殊教育学校生均经费水平提高到6000元。积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实行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拨付705万元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对文化共享村级服务点和农家书屋进行补助。体育健身器材实现农村、社区全覆盖,全民健身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420元,新农合年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410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五是困难群体生活得到保障。城镇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48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270元,2016年全市发放城乡低保资金3.5亿元,救助城乡低保对象11.7万人。将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365元/月,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290元/月,全年累计发放供养金4999万元。市财政拨付资金5800万元,用于国企改制职工“五险”补缴及改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切实保障了改制职工的利益。全市各方加大筹资力度,实施棚户区、国有垦区及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12541套,农村危旧房维修改造3801户。六是大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拨付移民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完成移民搬迁1722人;对市级财政安排的九项涉农扶贫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已下达整合资金3000余万元,推进县区农业和农村发展;整合拨付市领导挂点贫困村帮扶资金675万元,对挂点贫困村进行重点帮扶。

4、积极主动抓落实,财税改革深入推进。一是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制度。2015年增加社保基金预算提交人大审查的基础上,2016年正式规范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自此,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险基金四本预算全部提交人大审查。二是积极推动税制改革。按照中央省统一部署,从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范围,实现了 “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大力推进资源税改革,在2014年12月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基础上,2016年7月1日又将矿产资源税纳入从价计征改革范围。三是全力推进预决算公开。积极落实上级预决算公开的要求,着力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对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实行“四统一”,即统一预决算公开格式和内容,统一预决算公开的时间为《部门预决算》批复后20日内,统一预决算公开的平台为市政府网站指定网页,进一步提高了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和规范性。四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和公务用车改革。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调整提高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全力支持公务用车改革,保障了市本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按时发放到位。

5、严格监督问绩效,财政管理更加规范。一是扎实推进专项检查。开展了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等民生资金专项检查以及全市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检查,推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专项治理,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规范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结合财政实际,认真开展财政系统违规插手干预采购项目专项治理,不断加强对公共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出台了《萍乡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扎实推进财政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内部控制理念,完善各项监督制度,财政资金运行更加规范。二是加强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项目投资评审工作程序,实行评审关口前移,加大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力度,全年评审项目155个,评审金额203248万元,审减金额30157万元,审减率14.8%。强化政府采购管理,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系统建设,2016年全市共完成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亿元,节约资金4912万元,节约率8.2%,提高了财政支出效益。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所有政府性债务全部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系统管理,并草拟了《萍乡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债务风险有效防范。四是积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对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资金达3.6亿元,并初次尝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办法进行。

尽管2016年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财政运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传统产业税收增幅回落,新兴产业效益尚未显现,财政持续增收困难,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预算平衡难度大,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和中央省财政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总体要求,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做优做实财政收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强化民生托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建设现代财政制度,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我市建设“五个新萍乡”和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按照上述原则,我们编制了201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市财政预算

201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期安排142.4亿元,比2016年完成数增长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安排109.2亿元,比2016年完成数增长3.5%。

(二)市级财政预算

1.市本级财政预算

1)公共财政预算

①财政总收入预算

2017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期安排12653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824万元,增长5.7%,比2016年完成数减少756万元,下降0.6%。其中:国税系统收入4365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650万元,增长36.4%,比2016年完成数增加9382万元,增长27.4%;地税系统收入3571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8290万元,下降18.8 %,比2016年完成数减少4149万元,下降10.4%;财政系统收入4717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464万元,增长7.9%,比2016年完成数减少5989万元,下降11.3%。

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安排9381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264万元,其中:国税系统收入增加6804万元、地税系统收入减少11532万元、财政系统收入增加3464万元。

财力预算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381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5202万元(含财力性补助37350万元,资源枯竭转移支付资金21574万元,提前告知中央、省专项补助11627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8225万元,调入资金605万元;减去上解省支出11027万元,补助县区支出4441万元,再加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和向上争取资金等55673万元,2017年市本级财力为348050万元

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2017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3480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229万元,增长12.3%,剔除中央、省提前告知专项补助资金列入年初预算因素,同口径增长4.2%。各支出大类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82万元,同比增长14.4%;

国防支出438万元,同比增长6.0%;

公共安全支出41098万元,同比增长21.3%(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政法系统非税罚没办案支出增加

教育支出25823万元,同比增长23.3%(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省财政2017年提前告知专项资金增加

科学技术支出2076万元,同比增长4.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287万元,同比增长28.8%(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2017年提前告知专项资金及大剧院托管费、运行维护费等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835万元,同比增长36.5%(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2017年提前告知专项资金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83万元,同比增长51.1%(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2017年提前告知专项资金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43294万元,同比下降0.02%;

城乡社区支出9935万元,同比增长2.2%;

农林水支出11864万元,同比增长1.0%(剔除非税支出减少因素,同口径增长8.2%);

交通运输支出3613万元,同比下降0.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76万元,同比下降1.3%;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107万元,同比增长143.4%(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游服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调入此大类及省财政2017年提前告知专项资金增加);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35万元,同比下降5.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9647万元,同比下降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2017年提前告知专项资金减少);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113万元,同比增长11.0%;

预备费支出3500万元,同比增长133.3%(按法定要求,预备费按预算支出额的1%-3%安排,2016年未足额安排,2017年按1%安排); 

其他支出40944万元,同比下降26.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改制企业职工医保、社保等“五险”补缴资金、本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科技创新产业、接续产业发展资金等减少,旅游服务产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调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安排16728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0000万元(其中市本级净收入预算为36000万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7280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718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80000万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7180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100万元,补助县区支出800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安排241228万元,比2016年预计执行数增长22.9%,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2968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1728万元,转移收入1265元,上级补助收入535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170万元,利息收入2033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51549万元,比2016年预计执行数增长13.0%,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4534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239万元,转移支出959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安排241228万元,与安排支出251549万元扎差后,支出缺口为10321万元,抵冲历年滚存结余后,2017年年末滚存结余预算为38515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安排1825万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1825万元。

2.重点审核部门预算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核市工信委、市规划局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两个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如下:

1)市工信委部门预算

收入预算18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73万元,上年结转107万元。

支出预算1848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8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35万元。

2)市规划局部门预算 

收入预算10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3万元,上年结转393万元。

支出预算1066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4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万元。

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

1)公共财政预算

①财政总收入预算

2017年财政总收入预期安排22390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611万元,增长2.6%,比2016年完成数增加13837万元,增长6.6%。其中:国税系统收入8007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1397万元,增长64.5%,比2016年完成数增加21121万元,增长35.8%;地税系统收入9883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8469万元,下降28.0%,比2016年完成数减少9816万元,下降9.0%;财政系统收入4499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2683万元,增长39.3%,比2016年完成数增加2532万元,增长6%。

②公共财政收入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安排16611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3600万元,其中:国税系统收入增加16117万元,地税系统收入减少44186万元,财政系统收入增加14469万元。

③财力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611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168万元,减去上解支出18446万元后,2017年开发区财力为150836万元。

④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5083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2%。各支出大类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20元,同比增长11.9%;

公共安全支出927万元,同比增长0.8%;

教育支出16086万元,同比增长8.0%;

科学技术支出3000万元,同比增长8.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1万元,与上年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0万元,同比下降18.8%(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提前告知各类社会保障支出专项资金785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38万元,同比下降17.8%(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减少提前告知各类医疗卫生专项资金960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404万元,同比增长14.8%;

城乡社区支出86638万元,同比下降23.4%(主要原因是基本建设支出减少);

农林水支出1069万元,与上年持平;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73万元,同比下降40.44%(主要原因是经开区废止《关于印发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相应调减享受该优惠政策的企业扶持资金);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84万元,同比增长44.9%(主要原因是增加国土系统上划人员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11890万元,同比增长199.4%(主要原因是增加廉租房、棚户区改造支出及提前告知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2801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5243万元,同比增长1059.9%(主要原因是当年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增加);

预备费支出1482万元,同比下降11.7%;

其他支出3941万元,同比下降20.9%。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7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安排10006万元(不包括商住用地土地收入,商住用地土地收入直接缴入市财政)。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安排情况和有关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006万元(不包括市财政下拨的商住用地成本及项目等支出)。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安排5560万元,比2016年预计执行数增长1.32%,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231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194万元,利息收入55万元。

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3949万元,比2016年预计执行数增长11.0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3912万元。

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2017年收支结余合计161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合计9884万元。

四、砥砺奋进,坚决完成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

为确保完成2017年财政各项目标任务,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凝心聚力、奋发有为,做到“四个突出”,奋力推进“四项新变化”。

(一)突出聚财增财,在做强财政实力上实现新变化。着力发挥公共财政的聚财作用,采取强有力措施,努力保持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进一步做大做强财政实力。

1.加强收入征管策应省级关于调整省以下财税体制以及“营改增”等税制改革政策,积极寻找、培植新的财税增长点,确保在改革中最大受益。规范税收秩序,强化以票控税,信息管税,促进国税和地税之间加强衔接互动,进一步堵塞跑、冒、滴、漏,查处偷逃税款等行为。完善非税收入征管制度,规范非税收入征收,提高财政收入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强化分析调度,完善重点税源分析监控制度,强化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大项目税收征管以及重点工业园区的税收监控,确保均衡入库。

2.积极跑项争资。针对国家和省2017年政策导向和重点支持项目,超前谋划,主动衔接,全力争取重点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政策和支持方向,积极争取新增债券和置换债券资金,缓解财政资金压力。

3.盘活资产资源。精心运作国有土地,科学开发利用公共资源,全力盘活国有资产,拓宽市级发展空间,实现国有资产、城市资源的重组和有效运营,充分发挥经营城市效益。

(二)突出财政引导,在助推转型升级上实现新变化。创新财政资金支出方式,通过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入经济社会发展。

1.支持振兴实体经济。支持工业强市,进一步完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定向支持力度。进一步做大“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贷通”融资规模,着力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直接上市融资,帮助实体企业化解融资难、融资贵矛盾,稳定和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开展降成本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完善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大政府性基金清理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部分政府性基金;根据国家部署,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加大招商力度,坚持引资引智引技并举,大力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主攻投资过10亿的重大产业项目,力争各产业集业集群均引进1家以上央企或上市公司入驻。

2.支持发展新经济。研究制定新经济支持政策,对初创企业和处在起步阶段的新经济市场主体,在税费政策、金融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加强我市投资引导基金的研究,加大与省级发展升级引导基金集群对接力度,设法向多元市场主体筹集资金,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旅游等领域推动一批项目建设。支持推进创新驱动“5511”工程,积极整合各类科技创新扶持资金,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对发明专利予以奖励,支持企业搭建创新平台,重点培育以“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组织方式。

3.支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发展壮大农业新产业新业态。支持发展绿色高效特色农业,着力培育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地域品牌和龙头企业。按照省市要求,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强力统筹整合各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支持土地开发复垦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继续实施好水系连通工程,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全力建成水生态城市;支持抓好环境污染治理,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建设好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继续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围绕建设富裕美丽新农村,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

4.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将政策、产业、项目向特色小镇倾斜,为特色小镇建设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推广运用PPP模式,争取更多PPP项目纳入中央和省级项目库并获取奖补资金支持,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垃圾污泥干化焚烧发电、麻山生态新区等PPP项目建设。同时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重点支持推进老城区改造、城市干道、中环路等工程建设,继续加大对城市公交、燃气、自来水、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亮化绿化美化及城市防洪等项目建设投入,改造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促进城市公用事业发展。

(三)突出民生优先,在增加干群获得上实现新变化。积极落实共享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民生投入,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做到压力再大也要保民生,财力再紧也不能亏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1.全力确保民生工作“八个全覆盖”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通过市本级预算安排、县区自筹、向上争取资金、采用PPP模式等,多方筹措资金24.56亿元确保民生工作“八个全覆盖”实施。其中:投入1.38亿元实现城区小街小巷“白改黑”全覆盖、投入2800万元实现普通高中阶段学生免学费全覆盖、投入9500万元实现乡村卫生机构改造提升全覆盖、投入500万元实现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全覆盖、投入6500万元实现城乡居民免费参加大病保险全覆盖,投入1.8亿元实现城镇居民安全饮水全覆盖、投入17.2亿元实现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全覆盖,投入2.25亿元实现自然村通水泥路全覆盖。

2.全力落实省市部署民生实事。全力筹集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确保省50项民生实事和我市12件重大民生实事顺利实施。一是支持就业和创业,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加大对创业的支持力度,以创业带动就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和残疾人的就业创业。二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对社保基金统筹力度,拓宽社保基金来源渠道,确保城乡社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足额落实到位。进一步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成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坚持精算平衡,进一步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励约束机制。三是支持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补助力度,提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等生活补助标准。支持乡镇敬老院建设,提高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标准,支持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支持完善医疗保障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支持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推进我市医疗资源有效整合;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支持对符合救治条件的白内障、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患者深入开展免费救治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五是促进教育和文体事业发展。继续加大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投入,改善城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校办校条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强基层群众体育健身场所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六是加大住房保障的投入力度,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工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扶持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残疾人危房改造和移民搬迁。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加强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监管,办好各项利民实事。七是推进脱贫攻坚。统筹整合、集中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全力支持我市贫困县乡脱贫攻坚。大力支持产业发展脱贫,加强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增加就业、促进创业,增强扶贫对象造血能力;支持实施易地搬迁脱贫,确保搬迁群众生活有保障、就业有渠道、收入有提高;支持做好社保兜底脱贫,完善贫困群众养老、医疗、教育等基本民生保障。

3.确保机关运转和社会和谐各项支出。2017年在保障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和保障部门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增加8500万元提高机关事业人员保障标准,其中:增加6800万元保障市本级行政和参公单位在职人员三个月奖励性工资,安排1700万元保障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由人均1.99万元提高达到2.66万元。整合集中各类资金,克服各方困难,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养老保险等改革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支持推进政府应急体系建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不和谐因素,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

(四)突出规范管理,在推进财政改革上实现新变化。按照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凝聚改革合力,推进改革攻坚。

1.加快预算管理改革。加大四本预算的统筹力度,实行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修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扩大支出绩效评价范围,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出台《萍乡市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进项目库特别是储备项目建设,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政报告制度。

2.落实好财税体制改革。密切跟踪上级税制改革动向,抓好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的前期研究和谋划。落实好财政体制改革,按照上级规划和要求,科学划分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稳妥实施市县税收收入划分改革,完善市、县(区)财力与事权匹配的财政体制。

3.推进财政监管制度改革。健全加快财政支出执行进度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出台《萍乡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防范债务风险。完善监管手段,全面铺开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和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加强监管系统预警单位的检查和处理。规范监管行为,在全市财政部门执行检查工作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同时,加强结果运用,将监督检查结果与财政管理、资金分配挂钩。

4.扎实推进其他改革。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扩大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将“互联网+”模式引入政府采购管理,选择部分协议供货产品开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各位代表,2017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振信心,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五个新萍乡”而努力奋斗!

 

2017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公

萍乡市2017政府预算公开,相关套表详见附件:

1.2017年萍乡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2017萍乡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3.2017萍乡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4.2017萍乡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5.2017年萍乡市本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6.2017年萍乡市提前下达县区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7.2017年萍乡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统计表

8.2017市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9.2017年萍乡市本级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0.2017年萍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表

11.2017年萍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

12.2017年萍乡市本级对县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

13.2017年萍乡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表

14.2017年萍乡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情况表

15.2017年萍乡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

16.2017年萍乡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表

17.2017年萍乡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情况表

18. 2017年萍乡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情况表

 

 

 

 

 

 
附件: 2017年萍乡市本级政府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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