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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201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8-01-11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00-0601-2018-0154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2018年1月4日在萍乡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新民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18年市级(含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46.3亿元,同比增长7.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3亿元,同比下降1.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20亿元,同比增长10%。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和上年结转,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专项结转经费后,2017年全市财政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5.67亿元,同比增长23.1%,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6亿元,同比增长6%,完成年初预算的113%。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2亿元,同比增长22.1%,剔除上级专项补助和上年专项结转支出,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35.9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35.57亿元的101.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43003万元,同比增长18.7%。主要项目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9941万元,同比增长19.3%;其他各项基金收入13062万元,同比增加13.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70585万元(不含下达县区指标,县区指标在县区列支),同比增长62.4%。主要项目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59810万元,同比增长60.8%;其他各项基金支出10775万元,同比增长72.7%(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3)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8919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长51.7%。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28098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长32.2%。本年收支扎差后,当年结余821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1899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完成2174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91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60万元。

2.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经开区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226883万元,同比增长8%,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54954万元,同比下降3.5%,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218839万元,同比增长13.9%,剔除上级专项补助和上年专项结转等支出82850万元后,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3598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3911万元,同比下降82.3%(主要原因是土地成交量减少);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39077万元(含上级补助资金36351万元),同比下降38.6%(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支出减少)。

以上是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收支预计数,年度决算后还会有变动,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全力支持转型升级和改善民生,不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市财政运行稳中趋好,财政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财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普惠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增强。

(一)精心组织,积极应对,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面对经济下行、产业转型阵痛、减税降费力度加大等多重财政减收压力影响,全市财税部门积极应对,保障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是财税征管措施得力。全市财税部门密切关注经济走势、重点税源变化趋势,加强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全市财政总收入预计完成146.3亿元,同比增长7.8%。全市税收收入预计完成114亿元,同比增长9.7%。税收占财政总收入比重77.9%。二是主体税种贡献有力。全市财税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积极有序推进“营改增”改革,确保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全年增值税预计完成53.6亿元,同比增长65%。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成效显现,钢铁、煤炭等行业进入新的盈利周期,全市传统产业税收收入预计完成23.4亿元,同比增长50%。全市116家纳税大户缴纳税款较快增长,预计完成税收28.47亿元。实现了财政总收入稳中有增、重点产业税收稳步回升、主体税种增势较好、纳税大户税收稳定增长的稳中趋好态势。三是争资筹资增添助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研究国家政策方向,抢抓时机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我市发展,全年全市预计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1亿元,包括上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5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4亿元。争取到省财政置换债券资金45.9亿元,同比增长123.9%,新增债券资金16.3亿元,同比增长24.4%,有效降低了举债成本,对促进我市重点项目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聚焦实体,倾心服务,支持经济转型加力增效。全力贯彻工业强市发展战略,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注重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振兴,全市工业生产保持平稳,企业效益不断提高,全市工业增值税预计完成20.55亿元,同比增长39%。一是减税降费优化发展环境。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全年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7项,停征10项。取消政府性基金2项,扩大1项免征范围,减免各类税收10亿元,财政部门减费4800万元,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帮助企业轻装上阵。二是创新投入支持实体经济。开展“拨改投”改革,积极推进各类产业扶持基金,扶持重点产业和企业发展。1-11月“财园信贷通”共放贷19.22亿元,受惠企业609户;“财政惠农信贷通”共放贷11.99亿元,受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3157户;“战略性新兴产业信贷通”放贷1.68亿元,受惠企业51户;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为18户企业提供担保资金8000万元,帮助企业有效缓解融资难问题。推动首期10亿元“萍乡市产业发展创新引导基金”成功设立,用于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企业、传统产业升级、旅游等重点产业,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再添新动力。三是培植优势提高产业素质。用好用活“三去一降一补”政策,争取到中央专项奖补资金1.34亿元稳妥推进我市煤炭、钢铁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助推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支持成功举办首届萍商大会并取得丰硕成果,持续加大经费保障支持我市实施招大引强攻坚行动,成功引进一批2000万以上省外资金、央企项目入驻。拨付500万元支持武功山创5A级风景名胜区,助力软硬件设施不断优化。进一步整合产业扶持资金加大对新兴产业扶持,并在税费政策、金融服务、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新兴市场主体、创新企业更多的支持,有效激发发展活力。

(三)心系民生,加大投入,人民福祉切实增强。坚持补短板、兜底线、保基本,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工程资金需求,全市民生类支出预计完成152.6亿元,同比增长9.5%,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70%,民生各项扩面提标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一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把脱贫攻坚工作当作头号民生来抓,积极统筹整合扶贫资金,优化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供给机制,投入25580万元全面推进产业、安居、易地搬迁等“十一大扶贫工程”,实现23000人脱贫,62个贫困村退出。二是切实办好民生实事。统筹安排50.4亿元保障各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顺利实施。特别是投入24.74亿元统筹推进民生工作“八个全覆盖”,支持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实行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65岁周岁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城区小街小巷白改黑完成128.8万平方米、城乡居民免费参加大病保险受益人数162余万人、自然村通水泥路完成932.7公里、乡村卫生机构改造提升完成641个、城区居民安全饮水改造工程完成100%和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全覆盖,助力圆满兑现政府承诺,全市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三是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加大建设投入,支持中环北路、城南片区保障性住房、南正街棚户区、新城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城区环境和功能。加快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市本级城区河道综合治理、萍乡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建设学生宿舍、海绵小镇、奥体中心等多个PPP项目被纳入财政部项目库,有效缓解项目筹资压力。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累计完成海绵城市项目投资60.11亿元,支持完工121个、在建38个,实现示范区32.98平方公里全覆盖,为我市海绵城市改造从试点走向示范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四是持续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全市城乡新增就业人口5.88万人,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统筹安排2065万元稳步提高职业教育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安排6500万元支持我市高等教育扩量提质。安排2800万元支持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保障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和部门基本支出的基础上,增加8500万元提高机关事业人员保障标准。五是稳步提升社会保障。完善城乡低收入人群生活保障,将全市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增加50元,达到530元。将全市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增加35元,达到305元。将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425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20元。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将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450元。筹集8.4亿元稳妥推进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六是大力建设美丽乡村。统筹安排2.5亿元支持835个新农村建设点建设。争取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400万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支持培育绿色高效特色农业发展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增多。积极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模式,湘东区麻山镇、莲花县荷博园、芦溪县银河镇3个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顺利通过省级评审,进入了国家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库。加大投入支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生态育林等工作,促进农村环境改善。

(四)深化改革,纵深推进,财政管理更加完善。积极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财政改革要求,加快财政体制改革步伐,完善财政运行机制,财政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财税改革稳步推进。加强全面“营改增”后税收研究,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积极稳妥推进环境保护税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摸清税源底数,确保平稳顺利开征。二是预算编制更加精细。明确部门为预算编制主体,全面实行综合预算,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进一步增强。积极组织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两套科目同步编制,并保持对应关系,确保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相衔接。三是预决算公开不断深入。全面推进市本级81个部门(涉密部门除外)预决算全部通过财政门户网站“市本级预决算公开专栏”向社会集中公开,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使“政府账本”让百姓更看得懂。四是厉行节约取得实效。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落实好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运用江西省公务消费网络监督平台,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计同比下降15%。

(五)突出绩效,全面监管,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坚持依法理财,积极推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扩大资金监管覆盖面,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的基础上,切实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成效明显。组织开展全面清理规范财政专户行动共撤销财政专户44个,逐步建立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监管机制。采取“收、调、减、控”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017年全市收回部门两年以上结余结转资金16489万元,全部统筹用于民生性支出。二是政府性债务管控更加严格。严格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成立了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先后印发了《萍乡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萍乡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等债务管理制度。按照六部委《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组织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对不规范融资行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整改,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财政金融风险。三是资金绩效监管不断加强。注重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有序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涉农扶贫领域专项资金监管,推进财政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对供销合作社改革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发挥了良好作用。坚持“规范运作,物有所值”原则,采购工作取得明显成效,1-11月全市采购实际成交47.3亿元,相比采购预算节约资金2.5亿元,节支率4.98%。坚持以评促管,全面提升部门预算绩效水平,1-11月共评审项目133个,送审金额13.02亿元,审减金额2.06亿元,审减率15.8%。四是预算支出管理措施得力。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对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实施动态监控,完善支出进度考核办法,抓好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推动财政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消费,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执行率。

尽管2017年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部分传统产业高度依赖市场价格,税收稳定增长存在不确定性;经济发展新动能尚未显现,财政持续增收面临压力;民生等财政刚性支出增长快,收支矛盾十分严峻;政策性减收因素增多,部分基层保障能力不足,预算管理还有薄弱环节,等等。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8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我市财政工作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年年有变化、三年大变样、五年新跨越”的总体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支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实行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强和改善民生;支持城乡公共服务统筹,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均衡更充分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的财政保障。

按照上述原则,我们编制了2018年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市财政预算

2018年全市财政总收入预期安排156.54亿元,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安排106.09亿元,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3%。

(二)市级财政预算

1.市本级财政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①财政总收入预算

2018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预期安排17586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长39%,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2.2%。其中:国税系统收入7564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长73.3%,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7.3%;地税系统收入4943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长38.4%,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9.7%;财政系统收入5079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长7.7%,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7.7%。

②一般公共收入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安排11759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长25.3%,其中:国税系统3331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长73.8%(主要原因是萍钢价格因素影响),地税系统3348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长21.8%(主要原因是萍钢所得税增加和排污费费改税因素影响),财政系统5079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长7.7%。

③一般公共财力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759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7166万元(含财力性补助38290万元,资源枯竭转移支付资金12598万元,提前告知中央、省专项补助76278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9405万元(含下划安源区收入的上解数),调入资金605万元;减去上解省支出13691万元,补助县区支出5965万元后,2018年市本级财力为265110万元。

④一般公共支出预算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145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9.61%(剔除中央、省提前告知专项补助资金76278万元列入年初预算因素,净增加6548万元,同口径增长2.83%)。

2018年市本级财力265110万元,与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支出314598万元扎差后,支出缺口为49488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和中期财政规划要求,为了保证支出的需要和收支平衡,拟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土地出让金等49488万元,以确保2018年的财力达到31459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不留赤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013万元,同比增长5.91%;

国防支出439万元,同比增长0.07%;

公共安全支出48424万元,同比增长17.82 %(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政法系统非税罚没办案支出增加);

教育支出30833万元,同比增长19.40%(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安排萍乡学院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扶持等资金1800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2192万元,同比增长5.6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610万元,同比增长6.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523万元,同比增长0.7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136万元,同比增长0.61%;

节能环保支出3018万元,同比下降93.03%(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海绵城市改造专项资金到期减少400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0463万元,同比增长5.32%;

农林水支出13370万元,同比增长12.69%(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新农村建设资金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3973万元,同比增长9.96%(增长较大的原因主要是燃油费改革支出增加);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390万元,同比增长9.8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890万元,同比下降7.0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013万元,同比下降1.10%;

住房保障支出9637万元,同比下降0.11%;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58万元,同比下降4.93%;

预备费3146万元,同比下降10.11%(预备费按预算支出额的1%安排); 

其他支出30470万元,同比下降25.58%(下降较大的原因主要是资源枯竭转移支付资金递减相应安排的项目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安排17594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0000万元,其他各项基金收入5940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594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128000万元,其他各项基金支出5808万元。政府性基金上解支出132万元,调出资金420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安排264251万元,比2017年预计执行数下降8.78%(主要原因是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含以前年度结算资金),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3429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16356万元,转移收入1857元,利息收入1519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270262万元,比2017年预计执行数下降3.81%,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60967万元,转移支出1131万元,其他支出168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安排264251万元,与安排支出270262万元扎差后,支出缺口为6011万元,抵冲历年滚存结余后,2018年年末滚存结余预算为55888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安排2300万元,支出预算相应安排2300万元。

2.重点审核部门预算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今年重点审核市卫计委2018年部门预算草案,市卫计委本级及所属单位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如下:

收入预算171937.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2.88万元,事业收入314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56318万元,上年结转4767.98万元。

支出预算171937.86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7646.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9392.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36.88万元,项目支出4643.2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818.6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4093.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6.5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7397.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0.02万元。

3.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①财政总收入预算

2018年财政总收入预期安排254109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长13.5%,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2%。其中:国税系统收入1300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长62.4%,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27.9%;地税系统收入9064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下降8.3%,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11.9%;财政系统收入33466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下降25.6%,比2017年预计完成数下降24.4%。

②一般公共收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安排16362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下降1.5%,其中:国税系统收入55900万元,增长56.3%;地税系统收入74255万元,下降13.1%;财政系统收入33466万元,下降25.6%。

③一般公共财力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62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5609万元,其中:提前告知资金676万元(不包括省、市专项指标补助),减去上解支出20542万元,2018年经开区财力为168688万元。

④一般公共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686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1.8%。各支出大类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76元,同比增长14.4%(主要原因是增加提前告知资金676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931万元,同比增长0.4%;

教育支出17132万元,同比增长6.5%;

科学技术支出8000万元,同比增长166.7%(主要原因一是鼓励企业科技创新、产品转型升级等创新奖励;二是用于平台建设;三是鼓励企业引进高端人才;四是搭建园区科技“孵化器”);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1万元,与上年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1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47万元,同比增长13.6%;

节能环保支出404万元,与上年持平;

城乡社区支出98692万元,同比增长13.9%;

农林水支出1069万元,与上年持平;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73万元,与上年持平;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03万元,同比增长3.9%;

住房保障支出5344万元,同比下降55.1%(主要原因是减少提前告知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及购房补贴资金,2017年度补缴了提标住房积金);

债务付息支出9780万元,同比增长86.5%(主要是省政府代发政府性债券的利息支出);

预备费支出1687万元,同比增长13.8%(按预算支出额的1%安排);

其他支出4078万元,同比增长3.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安排5182万元(不包括商住用地土地收入,商住用地土地收入直接缴入市财政)。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安排情况和有关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182万元(不包括市财政下拨的商住用地成本及项目等支出)。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经开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期安排24954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4125万元,财政补贴收入3189万元,利息收入79万元,其他收入7560万元,转移收入1万元。

经开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0710万元。

经开区社会保险基金2018年收支结余合计1424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合计59367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期安排107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期安排82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支结余2480万元。

四、砥砺奋进,坚决完成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开源节流保平衡

一是全力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税费改革政策,认真研究钢铁、煤炭等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做好组织收入的应对措施。坚持加强收入依法征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加大综合治税力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提高财政收入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二是努力提升筹资引资水平。加强对接,积极向中央、省争取财税支持,做实做强我市财力。正确把握国家调控方向,加强与各部门联动协调配合,努力包装、打造、储备项目,积极跑项争资支持我市发展。健全完善财政奖励机制,全力服务政府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集中攻坚行动和“央企入萍”工程,支持引进一批投资5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涵养和培植新的财源。用好政府债务空间,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额度,降低政府融资成本,缓解偿债压力。三是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财政资金优先投入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提高支出精准度,支出项目紧贴发展实际“有出有进”、“有增有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三公”、会议、培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推动形成厉行节约长效机制。

(二)实施有效财政政策,精准投放稳增长

一是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做优做强。统筹各类资金支持工业强市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选准投资方向,重点围绕产业升级、园区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投放,发挥投资稳增长调结构作用,支持我市工业加快转型升级。继续筹集资金推进煤炭、钢铁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的政策支持。强化创业引导和服务,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规模,围绕税费、制度性交易、物流、融资、用能用工等方面精准施策,深入推进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一揽子优惠政策,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政府采购等扶持力度。二是积极引导金融资本加大投入。加强和银行合作,进一步做大“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战略性新兴产业信贷通”融资规模,帮助实体企业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对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的财政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力量发展壮大。三是重点扶持新经济产业壮大。加快我市产业发展创新引导基金运作,运用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企业、传统产业升级、旅游业以及海绵产业,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继续支持武功山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支持乡村旅游点和旅游示范区建设,促进全域旅游发展。集中财力加大对新型产业的投入力度,积极引导共享经济、智慧经济等新业态发展,共同打造充满活力的新经济增长点。

(三)支持城乡区域统筹,均衡普惠促协调

一是支持城区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力倾斜,支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减轻融资利息负担,推动萍水湿地公园、翠湖公园、基础教育园区、图书馆等11个新地标加快建设。积极推动基础设施PPP项目,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加大对基础设施投入。二是支持城市管理服务逐步优化。支持城区公园、健身广场、停车场、菜市场、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城区承载力。稳步推进城市管理智慧化和环卫服务市场化。三是支持农村生产生活不断改善。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见效,重点支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促进我市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实施以奖代补、贴息等多种方式,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支持新农村建设和特色小镇发展,积极向上争取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建设支持。统筹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支持推广“公司+农户+基地”经营模式,积极培育公司、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四是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投入,支持开展“净空、净水、净土”等环保行动。落实税改政策要求,全面组织开征环境保护税,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倒逼企业绿色转型。继续支持污染治理、环境整治、封山育林等工作。

(四)着力办实事补短板,改善民生增福祉

坚持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着力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我市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领域不断取得新进展。一是认真落实民生实事。遵循“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着力加强市、县(区)的资金筹集、整合和调度,统筹各类资金保障以民生工作“八大工程”为重点的20件民生实事顺利实施,支持民生实事一件接着一件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积极履行民生办监督职责,督促各部门责任落实,确保每个工程都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有序推进。二是支持教育均衡发展。保持教育支出持续稳定增长,努力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巩固现有各阶段免费教育成果。支持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和城区教育网点布局优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支持萍乡学院本科教育合格评估和萍乡卫校申办职业学校,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和高等教育内涵。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迈向适龄人群全覆盖。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筹集资金提升改造城乡养老院。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补助标准。助力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残疾康复服务。四是推进社会事业进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支持提供全方位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加大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安居。支持文化强市战略,重点安排资金推进乡镇文化站建设并逐步向村级延伸,促进文化惠民。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支持实施严格的食品药品等消费品监管,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五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精准脱贫政策,推进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支持易地搬迁、教育、产业等扶贫项目共同协作,实现莲花县脱贫摘帽和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五)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科学理财上水平

一是高度关注财权事权改革动态。积极对接落实中央、省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保障我市既得利益,力争更大政策支持。研究完善市县(区)财税管理体制,规范中心城区税收征管秩序,稳妥推进市县税收分配机制调整,充分调动各级积极性。二是全面落实预决算改革要求。结合全市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部门职能,组织编制2018-2020年部门财政规划。贯彻落实《预算法》和中央、省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政府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改革,增强预算透明度。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规范预决算公开方式,加大预决算公开考核方式。三是有序推进其他财税事项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工作,切实厘清采购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职责,强化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

(六)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创新举措提绩效

一是合理运用监管方式,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财政监督检查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财政资金监督检查,注重检查结果运用,更好地发挥财政监督“防火墙”和“预警器”作用。拓展绩效评价内容,逐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推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盘活部门财政存量资金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率。二是强化风险意识,确保财政运行安全。切实加强政府性债务管控,加大融筹资行为监管和问责力度,严禁违规举债、违规担保、明股实债、变相PPP、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等现象的发生,坚决遏制隐形债务增量,打赢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三是强化内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力度,持续提升财政干部能力,增强财政纪律约束力,提高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和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各项决议,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决胜全面小康,建成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开明开放、文明幸福、和谐平安新萍乡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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