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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票据领购证》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5-01-22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00-0603-2015-0017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许可依据:《江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江西省罚没票据管理暂行规定》 

许可单位市财政局  

许可条件

申请材料书面申请(表格附后);省或以上财政、发改委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执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收费许可证》《执法主体资格证》;单位介绍信。 

许可程序窗口受理(1天)-->发证实体审查1天)-->发证(1,限每周二、周三在窗口办理) 

许可期限:3个工作日  

许可范围 

受理单位市财政局  

收费标准:免费  

联系电话:6763110 

备注   

 

 

 

 

 

 

 

 

 

 

 

附件: 市直单位财政票据领用呈报审批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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