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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萍乡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
责任部门: 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17-06-21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120-0603-2017-0012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2017年6月

 

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取消、减免和停征了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切实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现对我市范围内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各执收单位应将本单位的收费项目清单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执行中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发生变化,财政将及时更新目录清单内容。

 

 

                 萍乡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1日

 

附件: 萍乡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更新于2017年6月6日).xls
萍乡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更新于2017年6月6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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