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市水务局、市地税局、市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赣财非税〔20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萍乡市财政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