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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8-03-20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00-0202-2018-0206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府办字〔201821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萍乡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3月9日 

萍乡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要求,建设经济繁荣、环境优美、开明开放、文明幸福、和谐平安的新萍乡,进一步提高我市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现就开展全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通过深入开展公路路域环境和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优化全市公路基础设施,使公路通行更加顺畅;深入实施公路绿色生态提升工程,使公路环境更加优美;集中清理违法搭建、违法占道经营,依法打击损毁公路违法行为,消除脏、乱、差、堵等现象,使公路路域环境更加舒适;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超速超员客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货运车辆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交通安全客货运车辆的治理力度,使公路通行更加有序;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路路域环境和通行秩序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为建设“五个新萍乡”提供良好的公路运输保障。 

  二、整治范围及目标 

  整治对象为全市所有公路,整治重点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 

  (一)路域环境整治。范围包括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以及建筑控制区以外可视范围。努力实现公路沿线路域环境八个无目标(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地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路基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公路通行秩序整治。范围包括所有在我市干线公路上行驶的客货运车辆(重点是3轴及3轴以上货运车辆和大型客车),通过加大对客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超速超员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超速客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货运车辆绕行低等级公路,逃避治超站点检查的行为,发挥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不同的运输功能作用,营造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公路交通环境。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本次治理行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萍乡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袁志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叶华林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晓寒、卢政武任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萍乡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以及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任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由曾念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阳梅芳、黄德明、谢俊琼、殷新华、钟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进行日常组织、推进、协调、指导、督查和考评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职责 

  对辖区内的普通国省道干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并负责组织实施。 

  2.部门职责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导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风景名胜区交通运输局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路域环境进行整治。督促组织实施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维修、水毁修复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路政管理。 

  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市非城区路段普通国省干线用地范围内路域环境整治,组织实施普通国省干线升级改造,加强普通国省干线日常养护巡查,及时修复处置公路水毁、病害以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路政管理。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秩序,保持公路畅通,加大超限超载超速超员及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打击破坏、偷盗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负责查处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格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萍乡高速公路路政:负责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加大日常路政巡查,依法依规制止和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管理高速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和广告标牌设置控制区,及时发现违章建筑和违章设置的标志牌等设施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国土资源部门:配合公路、交通运输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加大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建设和村民建房的用地审批,对公路两侧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查处,督促、指导采矿权人和地方政府对已关闭或责任人灭失矿山形成的高陡边坡、裸露山地进行恢复治理。 

  林业部门:加强日常巡查;严格公路两侧林地管理,对乱砍滥伐林木、未批先占林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打击;督促、指导各绿化主体责任单位对公路沿线绿化进行查漏补缺;指导相关部门或单位对影响交通安全的林木及时修整和处理。 

  规划部门:加强途径城乡规划区段公路两侧规划建设管理。 

  建设部门:负责公路沿线集镇、村庄规划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 

  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单位整治公路控制区内违章建筑、占路为市等违法行为和治理城市道路的抛、洒、滴、漏等污染公路环境的行为。 

  治超办:市治超办负责做好对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督促、协调、检查。 

  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将治超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组织交通运管、公安交警、公路路政等部门以现有的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采取固定设卡与流动巡查的方式,全面加大“治超”力度,确保“治超”工作全覆盖、全天候,无盲区、无缝隙。 

  四、整治内容 

  (一)公路基础设施整治。严格按照各等级公路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全面排查和整治公路路基、路面、排水系统、防护工程、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通信监控设施和隧道通风、照明、消防、逃生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保障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和安全保障水平。等级公路各项技术指标不能达到相应最低技术指标要求的应尽快改造,确保技术性能达标。以行车安全防护为导向,大力实施危桥改造工程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整治完善安全防护基础设施,提升公路桥梁、高露体、临水临崖路段和隧道公路基础设施的安全防护等级。 

  (二)公路路面环境整治。依法取缔各类违法占道经营、占道晒粮、沿路串卖、马路市场,整治违法占路经营、摆摊设点等行为,清除各类占道堆积物。对公路两侧的建筑材料、煤场等散装货物集散地和建设工地进行清理规范,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造成公路污染和其他环境污染。出入口要实行硬铺装和水冲洗,散体物料运输车辆须冲净车身车轮,采取密闭措施确保无洒漏脱落才能进入公路行驶。 

  (三)公路沿线标志标线和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开展路域范围内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穿越公路行人过街设施使用情况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重新设计并整改。完善和规范公路标志设置,增设展示地域自然、人文景观、公路服务设施和宣传交通安全文明等行业统一标志标牌,全面优化美化公路出行人文环境。对公路沿线非公路标牌,包括在路内以跨路门架等形式占用设置,在路外擅自设置或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以及弯道内侧设置明显影响行车视线的,必须依法拆除或迁移;对经许可设置但已破损陈旧的,要责成设置者限期刷新装修。对路域范围内居民房屋、围墙等设施上的广告、非公路宣传标语要进行覆盖或清理,对公路沿线误导行车或影响视线的商业性广告标语要进行覆盖或拆除。 

  (四)交叉路口整治。平交道口及接入口设置要规范,平交道口要保证视距良好,间距合理,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干线要设置警示标志和道口标柱,支路要设置减速让行或停车让行标志,明确主路优先通行权。干线公路之间、干线公路与其他县道的交叉道口要设置指路标志;道路接入干线公路的交叉口要进行硬化,硬化长度不少于30米;要在乡道道口处设置减速带。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包括工程施工单位、厂矿企业、废旧品收购点、垃圾填埋场、煤炭集散场等要负责做好开设道口的硬化和卫生保洁工作。对公路沿线的加油站、商业店铺等倚路经营的非公路设施,以及与公路平行的场院要通过隔离墩或连续绿化平台实施有效隔离,做到出入口与公路搭接规范。 

  (五)公路绿化景观整治。对公路绿化带和隔离带,要因地制宜,突出绿化特色,坚持人工造景与自然景观相结合,坚持栽、管、护相统一,进一步优化完善设置。要采用乔、灌、花、草等多种植物绿化,及时清除病死树木,加强对绿化带的管护,达到树种多样、四季常青、花草成片、层次分明的效果。穿越城区路段的绿化带和分隔带,要会同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共同实施,提升绿化、美化和景观化效果,并与周边整体景观相协调。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中央分隔带开口过多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封堵。 

  (六)过乡镇村庄路段整治。公路过乡镇、过村庄路段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划和管理要求,综合治理公路两侧新建集贸市场、厂矿企业、学校、开发区、住宅等,做到路宅分离、建设规范。加大街道景观环境整治力度,进行必要的亮化、绿化和美化。对废弃建筑物、破旧建筑物要尽量予以拆除,无法拆除的做好遮挡、清洁、粉刷工作。要清理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现象和破旧牌匾,结合地方文化特色规范统一各类指示牌、标志牌、广告牌匾等,达到整洁、大方、美观的效果。结合道路升级改造及大中修工程,统一规划镇村段的排水设施,满足公路和市政排水需要。过乡镇、村庄路段原则上应取消明沟式排水设施,逐步改为暗沟连通镇村外自然排水体系,由地方政府实施镇村段排水设施改造并负责日常养护。 

  (七)公路建筑控制区整治。对各等级公路、公路用地、桥下地面及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违章搭建、违法地面构筑物依法全面予以拆除,全面整治修复公路排水系统。查处和清理公路两侧、桥梁上下游、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等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采矿、采石、取土、采砂以及其他违法作业行为,规范公路沿线加水站(点)和修理厂。 

  (八)公路通行秩序整治。全面排查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确定现行荷载标准,在合适地点设置荷载标准标识牌和通行指示牌。深入开展客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超速超员治理工作,坚持以固定治超站点为依托,在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开展流动治超,利用移动检测设备进行检查,建设货车超限超载动态监测系统,努力提升科技治超水平。根据道路等级和行车安全要求,分车型设定相应行驶限速标准。在合适地点设置客货运车辆行驶速度标识牌,加强公安交警路面执法,大力整治客货运车辆超速行为。 

  五、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工作从2018年3月开始至2018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8年3月)。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治内容和工作标准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各路段当前存在问题和不足,对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各种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非法设立的非公路标志以及影响行车安全和公路环境的各类设施登记造册,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和时间节点,确定整治工作的责任和奖惩机制。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3月-201811月)。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针对前期摸底、日常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全面启动整治工作,采取多部门联动等方式,集中治理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合法合规,因地制宜,注重成效。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812月)。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提炼有效措施和方法,认真总结经验,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巩固整治行动成果,推动公路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 

  六、有关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要及时成立“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整治工作负总责,公路沿线各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管事、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要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细化部门责任分工,合理安排治理内容、工作进度。要在人员经费等方面对整治工作给予保障,确保整治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 

  (二)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手段,对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公路沿线人民群众路域环境保护、护路爱路意识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意识,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路网功能定位和技术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告公路桥梁限载标准,引导大重货车行驶高等级公路。 

  (三)加强监督考核。市政府将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对各县(区)政府、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目标考核体系,重点对责任落实、工作效率、治理效果等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附件:萍乡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萍乡市公路路域环境及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袁志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叶华林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晓寒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卢政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员:曾念辉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建辉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孙飞武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萍乡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党委书记 

      黄东波  安源区政府副区长 

      汤道攸  湘东区政府副区长 

      欧阳卫华 芦溪县政府副县长 

      何宏寓  上栗县政府党组成员 

      刘力亚  莲花县政府副县长 

      黄镇萍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维安   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阳梅芳  市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黄德明  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谢俊琼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殷新华  萍乡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副支队长 

      钟 圣  市运管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运输局,由曾念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阳梅芳、黄德明、谢俊琼、殷新华、钟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进行日常组织、推进、协调、指导、督查和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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