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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行政区划
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2-05-02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00-0101-2012-0025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全市土地面积5735982.3亩,总面积3823.99平方公里,丘陵、山地和平原各占土地面积的66.4%、27.3%、6.3%。现辖芦溪、上栗、莲花三县和安源、湘东两区及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有28个镇、18个乡、7个街道办事处、128个居民委员会和639个村民委员会。其中,芦溪县土地总面积1439252.6亩,总面积959.50平方公里,有5个镇、5个乡、15个居民委员会、138个村民委员会;上栗县土地总面积1081369.3亩,总面积720.91平方公里,有6个镇、3个乡、10个居民委员会、163个村民委员会;莲花县土地面积1594661.8亩,总面积1063.11平方公里,有5个镇、8个乡、5个居民委员会、157个村民委员会;安源区土地面积332554.3亩,总面积221.70平方公里,有4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70个居民委员会、54个村民委员会;湘东区土地面积1288144.3亩,总面积858.76平方公里,有8个镇、2个乡、1个街道办事处、28个居民委员会和127个村民委员会(其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面积包括在安源区和上栗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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