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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萍乡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7%
责任部门: 国家统计局萍乡调查队 生成日期: 2018-02-26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700-0404-2018-0283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2017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598元,同比增加1324元、增长8.7%,与去年同期增长持平,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从可支配收入的构成看,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为10259.3元、3801.6元、310.3元和2226.8元,同比增长分别为7.82%7.38%6.36%15.5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依次为61.81%22.90%1.87%13.42%。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仍占主导地位,其次是经营净收入,二者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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