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号
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
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有关工作安排,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萍乡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6月25日
关于《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
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的解读
一、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总局和省局有关工作安排,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含以市地税局文号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进行了全面的清理。
二、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各级税务机关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载体,也是税务机关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依据,直接体现了税务机关执法制度建设的质量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规范完备的税法体系、推进依法治税、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意义重大。
三、主要内容
在清理工作中,我局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有效、简洁、规范”为原则,确保全部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所有条款的系统化和规范化,并对清理出的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7件以公告发布,以便于纳税人和基层及时了解掌握税收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变化情况。
附件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工商户大户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通知 |
萍地税字[2006]93号 |
2 |
转发省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
萍地税字[2008]89号 |
3 |
关于明确建筑安装、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征率等问题的通知 |
萍地税字[2009]98号 |
4 |
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建筑材料资源税代扣代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
2013年第6号 |
5 |
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 |
2015年第6号 |
6 |
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 |
2016年第4号 |
7 |
萍乡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房屋租赁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预征率的公告 |
2016年第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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