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下午,市发改委召开会议,贯彻落实《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参加会议的有市发改委商价科,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各县区发改委,国网萍乡供电公司,有关商业综合体经营者。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鄱湖办副主任伊瑾传达了文件精神,并要求各县区要重点清理规范所辖区域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督促电网企业及时清退已向电力用户收取的临时接电费,确保降价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