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8月1日 撰稿人:刘强
公示说明
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将原市酿酒厂等土地列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请示”,市国资公司申请对原市酿酒厂、飞碟电扇厂等地块进行棚户区改造。如对项目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规划局编制科(韶山西路1号3楼)或市规划信息中心(韶山西路1号2楼)反馈。
我局按照规划编制程序和要求,组织编制了原飞碟电扇厂家属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具体规划要求为:
地块编号K-3-1-1,规划用地面积37950.5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22%,建筑限高不大于60米,绿地率不小于35%,配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执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对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市民意见和建议。
附图:主城区K编制单元K-3-1-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日—2018年9月1日
监制单位:萍乡市规划局,
监督电话: 6661987 6332805 6661892
市规划局网站:ghj.pingxiang.gov.cn
微信公众号:pxsghj
微博地址:http://weibo.com/pxsg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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