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萍乡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
一是市委、市政府把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萍乡市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作为对县(区)党委、政府的重要考核内容。
市委书记李小豹、市长李江河分别听取综合改革情况汇报并提出要求;副市长崔传鹏亲力亲为,经常过问调度综合改革情况;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
二是自上而下高位推动综合改革。市级层面看,2016年8月,市委、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萍乡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萍办字〔2016〕42号),10月又率先召开全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动员会,并设立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引导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2017年市委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把供销社组建农合联列为年度工作要点,作为督察考核的重要内容。
县级层面看,5个县(区)全部成立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安源区、上栗县、芦溪县、莲花县4个县(区)出台了实施方案,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供销合作社组织实施,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基层积极探索的综合改革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市县两级各有侧重,县(区)之间各有特色,抓重点改革任务落实,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同时,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督察,拓展督察工作广度和深度,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督察工作格局,确保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