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市直部门信息公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法规文件 > 其他有关文件
市工信委与新建社区开展城市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实施方案
责任部门: 市工信委 生成日期: 2018-08-02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40-0203-2018-0269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工信党字〔2018〕28号

委属各党组织: 

  按照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化结对共建、组织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萍组字〔20186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落实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共建要求,开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统筹联动、开放融合、共建共享的新局面,结合市工信委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有机联结本单位党组织,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的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把街道社区和单位党建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谋划和推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与新建社区结对共建活动,切实增强单位干部职工与社区居民的情感联系,最大限度实现人力、物力、财力和其他社会资源的优化、整合和利用,充分发挥党在城市执政基础、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增进群众福祉等方面的作用。 

  三、工作内容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全面开展城市基层党组织共建活动,着力构建共建互促的城市党建工作新格局。 

  1.组织建设联建。要认真抓好结对共建工作,每年2月底前,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共同协商解决共建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工作。要协助社区党组织搞好组织建设工作,包括制度建设、社区党建工作目标的制定与监督实施以及社区党建活动的开展和方案的制定等,实现齐抓共管,共同发展。每年为社区订阅一份党报党刊、解决一定的党员活动经费、上好一次党课、共同开展一次党员活动日活动、为社区党组织建设提出一条以上有针对性的意见等,推进组织生活的相互融合。 

  2.重大任务联干。在重大任务、中心工作中,要积极主动献策献力,结合单位职能,发挥单位的资源优势,和社区党组织一起,齐心协力共同完成重大工作任务。 

  3.志愿服务联办。根据社区定期向我委发布的志愿服务需求,要组织机关党员志愿者每季度至少到社区开展一次志愿活动,并与社区困难党员、老党员、贫困学生家庭以及困难群众进行结对帮扶,每年为帮扶对象办l-2件好事实事。党员志愿者每年至少参加1次社区党组织生活、与社区干部进行1次座谈、开展1次社区调研、认领1个“微心愿”、当1天社区志愿者。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区了解掌握党员志愿者在社区的表现情况。 

  4.文明创建联创。要结合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将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小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创建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任务,要与社区共同参与,共同组织,努力营造社区内浓厚的文明氛围。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关于建立市级党员领导干部社区联系点的通知》,市工信委作为结对共建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安排本组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的各项工作。结对共建单位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要亲自抓结对共建工作,结对共建单位要指定一名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具体抓结对共建工作。 

  2.建立特派员制度。为抓实结对共建工作,市工信委派出1名县级领导职务干部,作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特派员,全面负责该社区结对共建工作。20188月底前,特派员要蹲点社区,深入了解掌握社区总体情况,对结对共建工作作出有针对性的安排。 

  3.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结对共建单位党组织要及时总结推广结对共建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同时,根据社区需求和群众意愿,不断拓展党员志愿服务领域,创新党员志愿服务形式,形成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长效机制。  

  4.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市工信委党委对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每季度一调度、每半年一督查,推动委属基层党组织抓好工作落实。结对共建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工作情况纳入党组织评优评先的指标体系。 

  

                  中共萍乡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委员会

                       201882 

附件:
  【字体: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主办: 萍乡市人民政府 承办: 萍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萍乡市信息中心
建设与维护: 萍乡市政府网站服务中心 邮箱: wzbjb@pingxiang.gov.cn
赣ICP备05006704号
建议:电脑显示的分辨率1024*768;IE浏览器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