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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煤管局专项整治及打非治违(两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之莲花督导组督导检查
责任部门: 市煤管局 生成日期: 2018-07-06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540-0401-2018-0478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76日,市煤矿安全生产莲花督导组到莲花县兴旺煤矿、长埠煤矿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两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兴旺煤矿1.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2.未认真开展“两个专项行动”自查自改活动,对标对表检查不到位;3.当班人员下井未携带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4.未建立反“三违”制度。现场处理意见:要求煤矿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不得擅自生产出煤。 

  长埠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现场处理意见:要求煤矿企业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整改;未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不得擅自生产出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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