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市煤矿安全生产莲花督导组到莲花县兴旺煤矿、长埠煤矿督导检查煤矿安全生产“两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兴旺煤矿:1.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2.未认真开展“两个专项行动”自查自改活动,对标对表检查不到位;3.当班人员下井未携带人员定位系统识别卡;4.未建立反“三违”制度。现场处理意见:要求煤矿企业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不得擅自生产出煤。
长埠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现场处理意见:要求煤矿企业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整改;未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前不得擅自生产出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