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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统计局关于建立萍乡市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的通知
责任部门: 萍乡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18-04-08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320-0403-2018-0005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统字〔201818

 各县(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队、中心:

为顺应新形势发展要求,加强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建设,优化统计执法监督人才资源配置,经研究,决定建立萍乡市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确定12名同志为市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成员(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的重要性

萍乡市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的建立是贯彻落实中央《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省委《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办法》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全市统计系统提升统计执法监督水平,规范统计执法监督行为,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快推进统计法治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市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建设,确保在库人员服从全市统计执法监督工作需要调用。

二、切实履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职责

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成员主要职责是参加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和统计基础建设情况监督检查,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对全市范围内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进行查处等。骨干库成员要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执法监督能力和水平,严格遵守统计执法监督工作纪律,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履职尽责,充分发挥骨干库成员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的管理和使用

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成员由市统计局根据统计执法监督工作需要调配和使用,参加全省、全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参与全省、全市统计执法监督实践,不断积累和丰富统计执法监督经验,帮助市、县统计部门培养和锻炼统计执法监督队伍。各县(区)统计局要大力支持本辖区内被选入骨干库的同志正常履职,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市统计局将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动态维护和管理,不断增补和扩充人员。

附件:萍乡市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名单

201845


附件:

萍乡市统计执法人员骨干库

序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执法证号

1

萍乡市统计局

王高燕

NBS-3601-2017-0301

2

萍乡市统计局

 

NBS-3601-2017-0304

3

萍乡市统计局

易红雁

NBS-3601-2017-0305

4

萍乡市统计局

 

NBS-3601-2017-0306

5

萍乡市统计局

胡璐婷

NBS-3601-2017-0307

6

萍乡市安源区统计局

徐军芳

NBS-3601-2017-0309

7

萍乡市湘东区统计局

 

NBS-3601-2017-0310

8

萍乡市湘东区统计局

段秋萍

NBS-3601-2017-0311

9

上栗县统计局

 

NBS-3601-2017-0312

10

芦溪县统计局

 

NBS-3601-2017-0313

11

芦溪县统计局

王汉宗

NBS-3601-2017-0314

12

芦溪县统计局

 

NBS-3601-2017-0315

 


萍乡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8年4月5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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