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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宣传教育严防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责任部门: 萍乡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18-05-28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320-0402-2018-0002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 骆辉) 记者5月23日获悉,省教育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从溺水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把预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重点对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及家长加强宣传教育。

  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会同公安、水利、住建、安监、气象等部门切实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山塘、水库、江河湖泊、公园人工湖、工地矿坑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管控,在事故多发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督促各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乡村社区的联系,调动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的积极性,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险情,迅速消除隐患,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完善细化溺水应急处置预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常备不懈,确保溺水救援和处置工作高效开展;突出问题导向,分析研究本地区防溺水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针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加大防溺水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对每一起学生溺水事故,要查明事故原因,查找薄弱环节,总结事故教训,分清责任主体,强化失职渎职问责。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学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发现异常情况,迅速查明原因和去向,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校园内部有河流、水塘、水沟、水池和在建工地的,要设立安全警示标牌,设置安全护栏,明确专人进行严格管理和不间断巡查,坚决防止发生学生溺水安全责任事故;重点关注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结伴下水游泳问题,加强管理和提醒,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针对5月20日南昌市新建区松湖镇发生的3名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省教育厅要求南昌市教育局将这起溺亡事故作为重大事项进行专项督办,逐条核实新建区教育部门和涉事学校任务清单落实情况,并依据核查结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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