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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剩余房源认购规则
责任部门: 萍乡市房管局 生成日期: 2015-12-18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00-1102-2015-0047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

  经济适用住房经过历次公开摇号分配后,仍有82套房源未能认购,其中佳乐小区53套;佳华小区14套;佳悦小区13套;佳福小区2套(房源具体情况请下载附表)。为更好的将剩余房源分配好,特制定此认购规则:

  一、认购人群

  凡参加2015年8月16日经济适用住房公开摇号的家庭均可参加此次认购活动,不需要再次申请和报名。

  二、认购时间

  1、2015年12月20日-2016年元月5日为认购家庭看房和登记认购房源期;

  2、2016年元月5日-2016年元月9日为选房结果公示和分配房源期;

  3、2016年元月11日至2016年元月17日为分配结果公示期;

  4、2016年元月18日发放认购通知单。

  三、认购地点

  1、各认购家庭可在规定时间内去各小区看房,到富丽大厦六楼(市住房办)进行登记,一个认购家庭可选取一个房号进行登记;

  2、各认购家庭凭登记时发放的分配通知单时间、地点进行房源认购,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3、获得认购资格的家庭在富丽大厦六楼领取认购通知单。

  四、认购规则

  1、一个房号只有1个家庭申请认购,则该家庭优先认购的原则;

  2、一个房号有1个以上家庭申请认购,则采取抽签认购的原则;

  3、优先认购家庭放弃认购权利,则不能进行二次认购。抽签认购家庭如未中签的,则可二次认购空置或优先认购中放弃的房源,二次认购在第一次认购期结束后进行登记,规则参照前两款,认购时间定于2016年元月10日。

  五、须说明事项

  1、经济适用住房剩余房源分配后,经济适用住房将无新建项目,各未中签家庭其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格自动取消,但可转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体办理流程另行公布。

  2、因此分配规则只在政府政务网站上公布和在各社区居民委员会所在地张贴,请各申请家庭见此规则后相互转告。

   联系人: 廖虎  联系电话:0799-6834286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 《佳乐小区剩余房源(53套)情况表》
《佳悦小区剩余房源(13套)情况表》
《佳华小区剩余房源(14套)情况表》
《佳福小区剩余房源(2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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