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萍乡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萍乡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萍乡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预算经济科目与政府预算经济科目对照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萍乡市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我市情况,研究拟定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的具体规定,并检查、督促离退休干部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负责指导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学习、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发挥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
3.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负责办理全市离休干部荣誉证书和地(市、厅)级、县(局)级离退休干部丧事登报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4.负责指导老干部活动中心(室)、老年大学(学校)和老同志各种学会、协会的工作。
5.负责老干部工作理论研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6.负责老干部宣传工作,宣传党的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宣传老干部的历史功绩,宣传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新风尚,宣传老干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老干部先进人物及先进事迹。
7.负责督促、检查全市安置在外省、外市和接收安置在本市的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负责老干部局所接收安置的易地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8.承办市委及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市老干部局全系统共有预算单位4个,包括局机关和3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定编24人;财政负担在职编内人员23人,退休人员12人。下属2个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市老年大学、市老干部活动中心;1个非独立核算全额事业单位:市关工委。
第二部分 萍乡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市委老干部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22.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2.3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市委老干部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22.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22.3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4.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2.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4.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6.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市委老干部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22.3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3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 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2.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市委老干部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66.3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9.23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2018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市委老干部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9.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9.4万元,比上年增5万元,主要原因是:打造正能量示范点,省及其他地市兄弟单位来访较多。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萍乡市委老干部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收入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6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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