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萍乡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站群导航 
当前位置: 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信息
关于群众反映上栗县长青纸业有限公司生产排污一事的情况汇报
责任部门: 上栗县环保局 生成日期: 2017-03-28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280-0402-2017-0004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一、 企业基本情况:

  萍乡市上栗县长青纸业有限公司(长青纸厂)位于萍乡市上栗县金山镇桥塘村,200810月投入建设,200911月投入生产。公司有五条生产线,主要生产烟花外卷筒纸,主要原材料为废纸,设计产量为3.5万吨/年,总投资5000余万元,厂区占地面积约13000平方米,公司于20089月份报批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通过验收,取得排污许可证。该公司配套建有一套日处理2000吨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工艺为:格栅—旋转过滤器—集水调节池—斜网过滤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二次沉淀池—清水池—达标排放。公司的燃煤锅炉配套建设一套冲击式加碱脱硫除尘器,处理后的烟气通过40米高烟囱向外排放。

公司因经营不善、股东内部矛盾以及周边工农矛盾等原因,2014年停产至20161月份。20161月公司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改造提升,同时申请恢复生产,2016119日,经现场勘查,金山政府和县环保局同意该公司试生产,但在试生产期间县环保局发现企业不正常使用废水处理设施,立即责令停止试生产,并停产至今。

二、 目前情况:

  2017年3月18,县环保局检查发现该企业未经批准擅自试机生产,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3月20,公司向县环保局申请恢复生产。3月21,县环保局向企业下达了栗环字{2017}36号《关于对萍乡市上栗县长青纸业有限公司申请恢复生产报告的回复》文件,明确该企业不具备生产条件,不同意其恢复生产,并函告了金山镇人民政府,监督企业停产到位。2017323日下午,县环保局执法人员进行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该公司已经按照要求停止生产。

三、下一步措施

1、在该企业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未达到要求的情况下,县环保局将对企业进行严密的监管,确保停产到位。

2、在企业停产期间,加大对企业环保设施提升的督促力度,会同当地镇、村两级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积极化解矛盾,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

 

 

                                      2017年3月27

 

附件:
  【字体: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网站常见问题 | 使用帮助 | 版权声明 | 隐私说明
主办: 萍乡市人民政府 承办: 萍乡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萍乡市信息中心
建设与维护: 萍乡市政府网站服务中心 邮箱: wzbjb@pingxiang.gov.cn
赣ICP备05006704号
建议:电脑显示的分辨率1024*768;IE浏览器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