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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查处一非法玻璃器皿厂
责任部门: 安源区环保局 生成日期: 2017-05-26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280-0701-2017-0083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近日,萍乡市安源区查处一非法玻璃器皿厂,涉案人员已被治安拘留。

为落实市环保局和市公安局关于加大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合执法会议精神,安源区环保局立足本职,以提高人民群众享有更高环境质量为目标,主动出击,强力查处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捍卫安源碧水蓝天。

 

524日,区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安源分局联合行动,依法查处隐蔽在青山村罗家坡的一处非法玻璃器皿厂,抓获该厂负责人古某。该玻璃器皿厂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SO2等废气未经处理,通过烟囱向外直排,对周边环境造成很大危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产生活。

目前,区环保局已依法责令该玻璃器皿厂进行整改,安源分局依法对玻璃厂负责人处以治安拘留五天的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下一步,区环保局将继续严厉打击此类污染企业及小作坊,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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