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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安源区环保局对一违法企业生产设施进行查处封存
责任部门: 安源区环保局 生成日期: 2017-07-25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280-0701-2017-0090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近期,萍乡市安源区环保局接到举报线索,高坑镇辖区内有一违法炼油企业污染环境。该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会同高坑镇环保办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依法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企业于2017年4月开始生产,未办理任何相关的环保手续及工商营业执照,涉嫌无照经营。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长度16米的窑炉一座,储油罐3座,主要采用废旧轮胎加热蒸馏炼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窑炉废气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直接外排,严重影响周边环境。

安源区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等相关规定,于7月24日依法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并封存主要生产设施。

IMG_4353_副本.jpg

下一步该局将加大对辖区内的日常监管及巡查力度,对违法企业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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