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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夏季餐饮服务环节食物中毒事故防控工作的通知
责任部门: 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6-06-08 公开方式:
信息索取号: J00020-0701-2016-0044 公开时限: 文件编号: 萍市监字〔2016〕115号

各县(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目前已进入夏季高温季节,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县(区)局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切实做好食物中毒事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各县(区)局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大局出发,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落实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职责。要把抓好夏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和预防夏季食物中毒事故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部署,狠抓落实,针对夏季气温高、湿度大、微生物容易滋生等特点,加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高风险品种的监管,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切实做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和食物中毒事故防控工作。

  二、强化意识、规范自律

  各县(区)局要加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使餐饮服务经营者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的管理,切实将预防食物中毒做为首要任务来抓。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做好专用工具、容器、冷藏设备和餐饮具清洗消毒工作,杜绝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加工储存不当等现象;严禁加工死因不明的水产品和畜禽肉类,以及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购进食物、原材料时要严格索证索票,确保食品和食品原材料安全;食品添加剂要专人专柜保管,严格购入和消耗登记,不使用工业用盐加工食品,防止亚硝酸盐中毒。

  三、突出重点、落实责任

  各县(区)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管职能,认真分析食物中毒特点,全面部署预防控制措施。以中央厨房、承接宴席的大中型餐馆、旅游景区、学校食堂等为重点单位,以原材料采购、凉菜加工、生食海鲜加工等为重点环节,以熟肉制品、海鲜、虾、贝类、四季豆为高风险品种,严厉查处使用不合格和来源不明食用油、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最大限度的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注重宣传、加强引导

  针对夏季多发微生物性食物中毒的特点,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增强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好夏季食品安全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正确引导消费者健康饮食,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五、积极应对、妥善处理

  各县(区)局要加强值班报告管理,畅通报送渠道,切实做好食物中毒应急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突发事件,要依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履行职能,快速控制事态,积极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善后处理等各项工作,降低损失程度,维护社会稳定。

  萍乡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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